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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20-06-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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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2020年6月1日上午,原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彦平主持召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会议精神、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会等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了涉黑涉案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情况,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福贵对专项斗争下一阶段工作从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清斗争形势,压实工作责任。各部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本院扫黑除恶工作安排,结合各自业务工作,认真履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效。要严格依法办案,不纠缠不影响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细枝末节问题,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案件如期办结。三是强化执行监督,精准“打财断血”。刑事执行部门要结合高检院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对已经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的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推动相关案件财产性判项得到切实执行。四是加快工作进度,完成“回头看”专项活动。要严格按照专项活动通知要求,查缺补课,按期开展案件复查工作。对复查中发现打伞不到位、打财不彻底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精准打击。五是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各部室要切实树立参与社会乱象治理意识,根据原州区部署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办案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向监管部门制发精准的检察建议,填补行业监管漏洞,督促建立规范行业治理体系,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彦平强调,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之年,要坚持专项斗争决心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变,围绕“六清”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以优异的成绩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担当。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要持续加强干警的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上级的各项决策、要求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特点的认识,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有新的提升,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把提升案件质效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严格掌握案件办理中的时间节点,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推进提前介入实质化,切实加强实质性引导侦查,从庭审指控需要,开列证据清单,列明证明目的,指明取证方式和途径,增强引导取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对退侦案件不能一退了之,要持续跟踪监督,了解掌握补查进展情况,及时引导侦查,提升补查质效。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切实把好审查起诉关,确保案件诉的出、判的了。对已起诉的案件要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强化相关制度落实,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案件办理的重中之重,确保伞网打透,打财见底。要坚定不移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可用尽用,进一步凸显打击质效。

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六清”行动。各部室要按照工作部署,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开展。院扫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六清”行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六清”目标实现。

四是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主动靠前指挥。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主动落实好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分管领导要逐案听取汇报,参加案件讨论、面对面指导、督办,对重要诉讼环节履行把关责任。办案中,对上要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对外要正确处理好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关系,对内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通过上下一体用力,内外协同作战,左右沟通配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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